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4〕176号
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印发“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编制指南(修订稿)的通知》(浙越外教发〔2019〕45号)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越外教发〔2022〕95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对2022年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2021年立项结题申请延期的课程。(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1.课程负责人对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及《关于印发“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编制指南(修订稿)的通知》,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并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估验收结题书》(附件2),报所在学院(部)审查。
2.课程负责人提交《“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总结介绍》(附件3)、《“课程思政”教学案例》(附件4)(不少于2个)。“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要强化正确政治方向,有明确的“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突出价值引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课程负责人充分发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明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优化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在教学理念、教学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积极创新,用学生喜闻乐见、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开展思政教育。
3.课程负责人需在学院或学校层面开展不少于一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公开课和不少于一次公开教研活动。
4.无法参与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请填写《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5)一式三份,详细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只允许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凡申请延期的项目,其负责人暂停教学内涵建设新项目的申请,直至其完成该项目的研究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课程负责人将公开课和公开教研活动时的新闻稿(包括照片、文字材料等内容)、课程结题书、教学案例、课程总体介绍及相关结题支撑材料电子稿,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11月8日前,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OA信箱。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交纸质的《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至教务处。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89114081
附件:
2022年立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一览表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估验收结题书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总体介绍
4.“课程思政”教学案例
5. 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2022年立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估验收结题书 (1).doc
附件5: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