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筱楷发布时间:2024-10-16浏览次数:10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41Line 275


关于对2022年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

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251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越外教发〔2022300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对2022年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名单(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延期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对照《申报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并填写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

2.除完成预期成果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说课视频1个(8-10分钟)、教学案例(附件33个、课程总体介绍(附件4课程教学大纲完整的教案及课件。

2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案例1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的论文、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3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学案例5自立项以来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活动记录、不少于3课程教学大纲完整的教案及课件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3.无法参与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请填写《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5)一式三份,详细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只允许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凡申请延期的项目,其负责人暂停教学内涵建设新项目的申报,直至其完成该项目的研究工作1年内减少所在学院(部)各级别同类型项目申报数额。

4.撤项或验收不合格,负责人当学年教学业绩考核不能评为良好及以上,2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别教学内涵建设项目;1年内取消所在学院(部)同类型项目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

118前,项目负责人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及相关结题支撑材料电子稿,学院审核汇总后,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OA信箱。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交纸质的《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至教务处。

联系人:竹红英,联系电话:89114081


附件:

1.2022年立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名单(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2.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教学案例

4.课程总体介绍

5.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41016







直线 9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41016日印发

直线 10

附件1:2022年立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名单 (1).docx

附件2: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3:教学案例.docx

附件4:课程总体介绍.docx

附件5: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