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中的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反映学生素质、能力、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浙越外发〔2023〕170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多样化管理办法(试行)》(浙越外发〔2022〕273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校企“双导师”实施办法(试行)》(浙越外教发〔2022〕285号)的要求,现将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高职生毕业实习报告参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二、工作进度安排
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为八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4年10月20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各专业相关细则(含论文模板、评分标准),形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并下发到相关师生。
对申请毕业论文(设计)多样化的学生,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多样化管理文件执行审核,并向教务处提交名单。
(二)启动阶段(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指导教师遴选(涉及“双导师”聘任,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选题征集、师生双向选题,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查阅文献等开题前期工作。
(三)开题阶段(2024年11月30日前):学生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多样化申请的学生完成综述报告)等工作;学院组织开题论证和阶段检查。
(四)实施阶段(2025年3月15日前):学生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写作初稿。各学院组织完成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如有题目变更必须在中期检查前完成。
(五)完善阶段(2025年4月6日前):针对中期检查的结果,学生进一步充实完善论文(设计)初稿的各项内容,完成定稿。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论文(设计)内容认真审阅,杜绝出现文字、数据等低级错误。
(六)相似性检测和评审阶段(2025年5月3日前):为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提高论文(设计)质量,组织学生对论文(设计)进行第一次相似性检测。4月15日前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完成评阅、打分。教务处抽取部分论文送校外专家评审。
(七)答辩阶段(2025年5月25日前):答辩前再次确定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并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完善论文(设计)最终稿,对此进行第二次相似性检测和AIGC检测。
(八)总结阶段(2025年6月8日前):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总结、材料归档、推优、评估和检查。学院对论文(设计)内容、题目、研究方向、关键词、查重、论文(设计)原文与系统中内容是否一致等情况进行自查工作。
三、过程管理
在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各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
(一)严把选题关。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坚持“一人一题”的原则,选题大小要适当、难度要适度,选题应具有时效性并符合专业要求,避免出现选题太空、太大的现象。鼓励学生面向社会实践选题,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且选题来源于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低于50%,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应用性较强的专业不低于80%。由多个学生共同参与的项目或协作进行的课题,应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要求,防止雷同。鼓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拟题目,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系、学院、教务处审核通过。
(二)加强开题论证。选题需经指导教师、系(专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发布。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等工作。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严格审核论文(设计)前期材料,审核选题的研究设计等是否科学合理。
(三)加强过程指导。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指导次数不少于5次,培养科学研究的能力;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和遵循学术规范的良好习惯,杜绝伪造、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现象。
(四)严格论文检测。组织开展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检测和AIGC检测。检测总相似比≤28%者,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对于相似于检测过高的论文(设计)将要求整改、延期答辩,直至取消答辩资格等处理。通过答辩的论文(设计)进行AIGC检测,结果为高风险的,需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五)严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关。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查前,教务处将对各专业论文(设计)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检外审。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在所需材料齐全,且已上传至论文管理平台,指导教师同意下方可参加答辩。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论文(设计)答辩程序,有条件的专业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论文(设计)答辩。对在一辩成绩不及格者,至少须经一周的整改方可再次参加答辩。
四、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要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探索论文(设计)教学新模式,创造性地开展院级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及考核工作,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实施、答辩等环节的检查和监督,认真做好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重要环节的质量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
(二)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学科专业匹配。国际商学院、数字贸易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和酒店管理学院各选取1-2个专业实施校企“双导师制”,比例不低于50%。每位校外兼职教师(含企业导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提高真题实做质量。
(三)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到及时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并给予评阅;检查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坚持原则,杜绝低级错误的出现,防止抄袭、剽窃;认真评阅论文,写出客观评语。
(四)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参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各学院在遵循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我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各专业国家标准和院(系)实际情况制订适合专业要求的特别行文规范,落实一专业一格式,并提交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
(五)答辩资格审查前,教务处采取随机匹配外审专家库对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送3位同行专家外审,其中商务英语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送审比例不低于总篇数的10%,其余专业不低于总篇数的2%。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同意参加答辩”,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需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系(专业)负责人审核后方可进入答辩;3位专家中有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同意参加答辩”,将认定为“存在严重问题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需进行修改,且修改时间不少于3周,经指导教师同意、系(专业)负责人同意后向学院提交答辩申请;3位专家评议意见均为“不同意参加答辩”,将认定为“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需进行修改,且修改时间不少于6个月,经指导教师同意、系(专业)负责人审核后向学院提交答辩申请。
(六)各学院应对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再次审核,并按照专业应届毕业生数15%的比例遴选综合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向学校推荐,经学校查重和校内外专家复审后,入选《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优毕业论文(设计)汇编》并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表彰。
(七)为适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学校将通过知网毕设系统对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
(八)各学院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等,并及时组织对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评估分析。
(九)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过程检查和监控。
(十)各学院在2024年10月20日前将本学院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各专业相关细则(含论文模板、评分标准)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
1.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一览表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及文档提交安排
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10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4年 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