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4〕156号
关于对2023年立项的绍兴市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浙越外发〔2017〕84号)文件精神,为及时掌握各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教学内涵项目的过程性管理,确保各项目如期顺利结题,确保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现决定对2023年立项的绍兴市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课程思政专项研究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4项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3项市级课程思政专项研究课题,名单详见附件1。
1.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绍兴市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提供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2.用作检查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作者单位须为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论文须标注项目(课题)来源。
3.经费使用情况。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开支经费,切勿出现资金长期闲置、结余挂账情况。
(二)检查形式
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填写专家评审意见、学院意见并签字盖学院章。
三、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将由学院签字盖章的《绍兴市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扫描成PDF文件)及支撑材料(其中论文需将封面、封底、目录、正文扫描成PDF文件)于2024年10月20日前上传项目中枢系统。
联系人:竹红英 电话:89114081
附件:1.待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绍兴市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24年9月19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