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4〕158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立项的省级产学
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41号)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对2023年度立项的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学院 | 负责人 | 合作单位 |
1 | 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的专业外语人才培养路径研究——以会展教育创新为例 | 应外学院 | 于迪 |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
2 | “协同赋能,三链三合”—地方外语类高校应用型复语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 西语学院 | 彭璐娇 | 浙江天锦进出口有限公司 |
3 | “数智赋能、产学融通”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国际商务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 | 国商学院 | 孙一得 | 杭州华智传媒有限公司 |
二、检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可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学校审阅负责人提交资料。
3.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须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2)一式三份,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三、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4年12月23日前交将材料(电子稿)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陆赟,邮箱:20202011@zyufl.edu.cn
电话:0575-89114081。
附件:1.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