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4〕140号
关于开展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范围
(一)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额度为:专业类课程教材4项,通识类、公共基础类课程教材3项。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报送的教材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
(二)推荐范围
我校为第一主编所在单位,2022年12月以来,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教材、教育部已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教育部“四新”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与本次遴选,不占用申报单位省级规划教材申报额度和省教育厅推荐国家级规划教材额度,不受2年教学周期限制。符合申报要求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不占用申报单位省级规划教材申报额度,但占用省教育厅推荐国家级规划教材额度。
二、遴选条件及推荐要求
(一)遴选条件
1.坚持价值引领。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
2.坚持应用为要。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省级规划教材可适当放宽数字教材教育教学实践时间。
3.坚持质量为先。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教材选材恰当准确,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先进性突出,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就,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4.坚持守正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创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效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5.严守出版规范。纸质教材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包括封面、扉页、插图、表格等)、印刷装订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6.严守纪律底线。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二)推荐要求
1.推荐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类型推荐,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推荐。若选择“全册”类型,须所有单册均符合推荐要求,推荐时占用一个名额。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和内容基本相同,纸质教材与数字教材一体化出版的,同时申报占用一个省级规划教材名额。
2.教材由其第一主编(作者)所在高校申报。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推荐一项。
3.盲文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本。
4.推荐教材须在推荐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由第一主编所在单位和教材出版单位分别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材料填报
1.提交电子材料。各申报教师于2024年8月20日前登录“越秀114(https://www.yxc.cn/114)”进行网上申报,需上传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申报书(附件1)、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注意须每人一份)(附件2)、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须出版社提供并盖公章)(附件3)、推荐汇总表(附件4)、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教材出版单位提供教材主要使用高校名单及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版权信息及CIP数据(版权页截图,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查询截图,如CIP数据中无“教材”字样的,须再上传内容提要或前言或后记中可以证明本书为教材的相关内容截图)以及教材(纸质教材上传最新印次的完整PDF电子版;数字教材上传全部教材内容电子版或填写能够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上传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完整PDF电子版,以及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或能够查看全部数字资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
2.报送纸质材料。经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的教材,需于2024年9月3日前,在省规定网站上传以上电子材料并提供一本右上角贴有申报编号的最新版次印次的纸质教材样书,具体推荐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联系人:竹红英,电话:15157509307
附件:1.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申报书
2.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3.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
4.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12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4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