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3〕12号
关于对2022年立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
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2〕51号)》及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越外教发〔2022〕30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的规范管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现决定对2022年立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名单(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及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延期项目,具体见(附件1)。
检查内容
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已取得的成果和未完成的任务;项目成果应用实践的情况;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项目建设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效;经费使用情况等。
评审安排
(一)材料报送
2月24日前,项目负责人将《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及其他阶段性成果(如论文、专著、教材、教学案例、说课视频、活动记录等材料)电子稿,学院审核汇总后,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OA信箱。
(二)评审安排
初定下学期开学后安排现场检查,每个项目ppt汇报时间为5-8分钟,汇报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竹红英,联系电话:15157509307。
附件:
1.2022年立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名单(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2.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