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立项的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筱楷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10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42Line 29


关于对2021年立项的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双语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浙越外发〔202253 号)文件精神,现 决定对2021年立项的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8门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1.各课程负责人须按要求完成课程建设,完善相应的线上教学资源,同时每门课程按每学分提供不少于3个视频(每个视频时长约10-15分钟),交至教务处。

2.提供完整的一节课堂实录,至少40分钟。(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教师必须出镜,视频中需标注教师姓名、开课班级;要有学生的镜头,并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

3.课程负责人对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及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书》,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并填写《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估验收结题书》(附件2),报所在学院(部)审查。

4.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课程诊断,同时对课程建设计划实施进度、课程资源建设(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应用、预备知识、试题库、教案或演示文稿、考核方式、参考资料目录、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等)、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举行结题检查汇报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无法参与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请填写《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一式三份,详细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6.延期超过一年的项目,若未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将予以撤项处理。

7.凡被撤销的项目,学校将收回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暂停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内涵建设项目。

三、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部)对本部门立项课程的建设情况及课程负责人提交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估验收结题书》,于202449前统一将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估验收结题书》(一式份)课程视频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oa信箱。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89114081



附件1:2021年立项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估验收结题书.doc

附件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doc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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