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筱楷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10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432


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通识教育分会《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的通知》与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容,现开展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坚定,理论素养扎实,专业功底过硬。申报教材(单本或系列)的主编应承担两轮以上通识课程教学任务并担任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优先资助国家级及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及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编写的通识教材。鼓励跨校联合编写、申报教材(单本或系列)。系列教材项目(原则上 5-10 种)不占主编所在学校名额,由系列教材的第一主编对整套教材进行申报。

2.支持围绕“历史经典与文化传承、大学美育与艺术创作、影视鉴赏与影视传媒、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科学探索与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等七大主题开展通识教材编写工作。

3.教材编写应该体现信息化、数字化特征,与现代信息技术 相结合,教学手段创新,纸质书当中嵌入二维码,呈现课件、习题、慕课、微课等数字资源, 形成具有推广性、普适性、可视性、可读性的通识教材。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立项名额为2个,各学院申报原则上不超过1

三、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报者填写《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校通识教育教材项目推荐申报表》(附件1及《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通识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

(二)报送方式。

各申报教师登录“越秀114https://www.yxc.cn/114)”进行网上申报,需上传《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校通识教育教材项目推荐申报表》(附件1《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通识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及其他材料(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请各学院(部)务必于2024314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其中行政处室由教务处审核),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联系人:竹红英             联系电话:15157509307


附件1: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项目推荐申报表.docx 

附件2: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通识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申请人).docx

附件4: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审核人:教学秘书、教学副院长).docx

 

 









                                                            教务处

202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