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4〕32号
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通识教育分会《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的通知》与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容,现开展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坚定,理论素养扎实,专业功底过硬。申报教材(单本或系列)的主编应承担两轮以上通识课程教学任务并担任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优先资助国家级及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及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编写的通识教材。鼓励跨校联合编写、申报教材(单本或系列)。系列教材项目(原则上 5-10 种)不占主编所在学校名额,由系列教材的第一主编对整套教材进行申报。
2.支持围绕“历史经典与文化传承、大学美育与艺术创作、影视鉴赏与影视传媒、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科学探索与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等七大主题开展通识教材编写工作。
3.教材编写应该体现信息化、数字化特征,与现代信息技术 相结合,教学手段创新,纸质书当中嵌入二维码,呈现课件、习题、慕课、微课等数字资源, 形成具有推广性、普适性、可视性、可读性的通识教材。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立项名额为2个,各学院申报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三、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报者填写《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校通识教育教材项目推荐申报表》(附件1)及《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通识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
(二)报送方式。
各申报教师登录“越秀114(https://www.yxc.cn/114)”进行网上申报,需上传《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校通识教育教材项目推荐申报表》(附件1)、《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通识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及其他材料(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请各学院(部)务必于2024年3月14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其中行政处室由教务处审核),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联系人:竹红英 联系电话:15157509307
附件1: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项目推荐申报表.docx
附件4: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审核人:教学秘书、教学副院长).docx
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