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4〕66 号
关于组织选编优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案例
活动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文件精神,推动我校课程思政建设的深入发展,提升课程思政的教学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我校将组织开展课程思政教学优秀案例选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选编活动,展示我校在课程思政领域的创新成果和特色经验,选出一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优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案例,为全校教师提供可学习、可借鉴的模板,推动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选编对象及要求
1.本次活动覆盖全校所有专业,可由教师个人或课程教学团队提供;
2.示范课程要求:课程设计应充分体现课程思政的理念,将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有机融合;课程内容应具有时代性、前沿性和针对性,能够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教学效果应显著,学生反馈积极,能够成为其他课程学习的榜样。
3.优秀案例要求:案例内容应真实、完整,能够准确反映教学过程中的思政元素和育人成效;案例应具有创新性,能够展示教师在课程思政建设方面的积极探索和独特见解;案例应具有推广价值,能够为其他教师提供可借鉴的教学经验和实用方法。
三、活动安排
1.教务处汇编阶段(5月):教务处将从全校范围内收集并筛选经典示范课程和案例,确保所选内容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实效性。汇编完成后,教务处将形成初步的课程思政教学优秀案例集和示范课程集,供各学院参考。
2.学院汇编阶段(6月):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初步汇编成果,结合本单位的课程思政建设实际,进一步组织教师开展深入的案例和课程选编工作,每个专业需选编1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不限数量的优秀教学案例。学院汇编应充分考虑学科特点和专业需求,确保所选案例和课程能够充分体现本学院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和特色。
3.全校展示阶段:经过教务处审核汇总后的全校优秀案例
和示范课程,将通过内部交流、研讨会、公开课等方式进行展
示,推广经验做法。
材料报送
5月6号前各学院(部)择优推荐1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参考附件1),各专业择优推荐1个优秀教学案列(参考附件2),以便教务处汇编课程思政教学优秀案例集和示范课程集。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575-89114081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