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4〕4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精神,推进我校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工作,积极鼓励学生进行申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各学院要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团队申报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强化实践体验,渗透劳动育人,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校本科学生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包括负责人)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申请人一次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每位学生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两项。在研国创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2024年项目。
(二)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配备两位指导老师,且其中一位导师为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将优先考虑立项,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老师负责指导项目数量不得超过两项。
(四)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按时在省厅平台上传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等检查材料,保证项目实施的完成。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需要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四、经费支持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校将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具体安排
1.学生登录省厅平台http://114.220.75.43:98/HomePage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2.学生完成申报后,指导老师登录该平台对其指导的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六、申报截至时间
五月中下旬(具体以省厅发文时间为准,学校再同步发文)
联系人:创业学院 许丽娜,联系电话:0575-89176017。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创业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