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重(补)修课程考试及异常情况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届毕业生重(补)修考试及异常情况授予学士学位的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试课程范围
已报名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补)修课程的2024届毕业生以及学籍年限结业生。
二、考试时间
1.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智慧树平台):5月30-31日。
2.公共课和跨学院课程:5月30-31日。
3.专业课课程:5月27-31日(若科目太多,可适当提前)。
三、考试工作要求
1.出卷安排
①5月11日前《2024届毕业生重(补)修出卷安排表》(附件1)纸质稿交教务处金芳萍老师,电子稿发送至20082024@zyufl.edu.cn。
②学生所在学院核对出卷安排表(附件1),如有遗漏或错误,于5月15日之前报教务处金芳萍老师。
③各开课部门根据出卷安排表安排相应出卷老师于5月22日前完成命题、审批,并于5月22日前交教务处金芳萍老师(附件2)。
2.考试安排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考试安排表于5月20日之前完成并交一份教务处备查。
公共课和跨学院课程,由教务处运行科负责安排。
3.阅卷、成绩报送
各学院(部)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卷评阅、成绩报送、系统成绩登记等工作。各开课部门于6月3日下班前将所有课程成绩汇总统计(附件3),一式两份存档(一份院办存档,一份报送教务处存档)。
四、异常情况授予学士学位相关工作
1.2024届本科毕业生需申请异常学位授予的,可以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浙越外发[2019]239号)中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附件4),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5月1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汇总所有申请学生的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5月20日前交教务处金芳萍老师。
②各学院按要求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拟异常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5),5月20日前交教务处金芳萍老师。
2.学籍年限内往届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学生申请异常学位授予的,可以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浙越外发〔2017〕119号)中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附件4),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5月1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汇总所有申请学生的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5月20日前交教务处金芳萍老师。
②各学院按要求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拟异常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5),5月20日前交教务处金芳萍老师。
五、注意事项
1.本次重(补)修考试由教务处和各学院(部)共同组织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并把具体安排和要求及时通知到学生到位。
2.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两证不齐全或证件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场。如有证件丢失,请提前补办或由相应学院出具证明,并在证明上贴照片且加盖学院公章。
3.本次考试不接受任何原因的缓考,凡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毕业资格。学生参加考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4.往届生因课程未通过而没有达到毕业要求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允许返校参加重修考试。
附件: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4届毕业生重(补)修课程考试出卷安排表 (1).xlsx
附件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4届毕业生重(补)修成绩登记表(汇总) (1).xlsx
附件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 (1).doc
附件5: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4届、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拟异常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 (1).xls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