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度安排,请各学院严格按照2020版、2021版(高职)、2021版(本科新专业)、2022版、2023版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完成教学管理系统中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的录入(包括辅修和微专业)。
一、工作要求
确保教学计划中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开课部门、课程性质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教学计划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8日。录入完成之后,请各学院仔细核对下学期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纸质稿(系统可导出)经系部负责人、教学秘书、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4月15日前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二、教学计划调整
各单位要维护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权威性,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对稳定性。对已经批准并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变更。
凡更改课程名称、增减授课学时,更改课程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变更课程性质,均属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务必在教学计划开始执行之前申请教学计划线上调整,其他时间不得变更。
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中,对于较大变更,学院(部)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报告,4月15日前报教务处,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执行。
三、其他说明
1.本科和高职的《社会实践》录入学期为第三学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录入学期为第八学期;《形势与政策》录入学期为第七学期。
2.英语学院大学外语必修课程录入到外语选修课模块。
3.21级本科专业,在大外选修课模块的教学计划中录入 大学英语进阶1 (01D1101b)、大学英语进阶2(01D1101c)、大学英语高阶1(01D1102b)。
4.检查本学院之前是否提交过教学计划调整表,如有调整,请根据调整的情况录教学计划。
5.教学计划调整走线上流程,由系主任提出申请,教学秘书、教学院长审核后,提交教务处审核。
联系人:竹红英 联系电话:8911408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