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学生: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经补考后仍未取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的全日制在校生、结业后在有效学籍时间内返校申请重修者。
二、重修课程的范围
除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外的其它课程。
三、修读方式
重修修读方式。分为:跟班修读。本学期开课且重修人数未到15人的课程,学生跟随后续年级听课学习。重组班修读。①单独开班——本学期有开课且重修人数超15人的课程,由开课部门安排任课教师,组成教学班;②单独辅导——本学期未开课的课程,由开课部门单独安排辅导教师,学生自学为主。
四、重修报名各阶段工作安排
(一)3月11-12日,教务处生成系统重修名单,同开课部门根据学生不及格课程人数确定跟班任务和重组班任务。
(二)3月13-14日,开课学院完成教务系统内“重修报名教学班设置”。开课学院操作步骤如下:
1.登陆教务系统,进入“选课管理”——“重修管理”——“重修报名教学班设置”页面。
2.选择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中,“√选”跟班的任务(可以多选),点击右上角的“可报”按钮完成操作。若操作有误,重新勾选,点击“限报”即可。
(三)3月15日8:00-18日22:00,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跟班修读或重组班修读报名并缴费,逾期不予补报。学生报名及缴费操作步骤:
1.登陆教务系统。网址:http://my.zyufl.edu.cn,点击“教务系统”登陆。如遗忘密码,可通过登录页的“忘记密码”找回。(建议使用兼容性强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特别提醒:在校外使用手机4G\5G无法报名。)
2.进入“报名申请”——“重修报名”页面,选择“跟班重修”或者“重修报名”。跟班重修优先于重修报名,只有在不可跟班的情况,学生才能选择重修报名。点击“报名”按键,右侧黄色区域“重修报名信息”内查询已报信息。
3.重修报名后点击右上角缴费,选中重修课程进入缴费页面。注:若报错或放弃重修可点击“取消订单”
4.进入缴费页面后,选中重修报名的所有课程进入扫码缴费页面,扫码缴费完成后结束重修报名(注:《社区义工》、《大学生创业基础》重修无需缴费)。
注:报名成功的唯一标识是:对应科目的支付状态为“已支付”。学生申请单独辅导、免听重修的课程,按150元/学分的三分之一金额结算课程学分学费。学生凭全额缴费记录,到所在学院院办登记退费信息,学院核实后汇总,于4月3日前将电子稿、纸质稿盖章交教务处胡老师(附件2)。
(四)3月19日-24日,开课学院完成教务系统内重组班任务录入,包括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开课学院系统操作步骤:
1.进入“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重修课程落实”页面。
2.选择左侧要重组的课程,在右侧维护打*的信息栏(校区、人数、任课教师、场地类别、课程性质等内容),点击保存按钮提交。若同一门课程要开多个班级,切换到“部分落实”界面,点击继续落实按钮,落实任务。
3.课程落实完毕之后,在“排课管理”——“其他人机排课”——“重修课程人机排课”界面进行排课。
五、特别提醒
1.怎样选择重修方式?
如本学期拟重修课程在本学期低年级有开出,则可选择跟随低年级重修;如重修时间与正常教学班时间相冲突,而又必须保证正课学习时,学生应及时与重修班任课教师联系做好自修学习安排,如重修课程代码与现报名跟班课程代码不一致网上无法报名的可采取线下报名(将重修课程信息报学院院办负责老师)另,辅修、微专业课程重修学生可自愿报名。
2.为什么要尽早参加重修?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凡有重新修读机会而未重新修读课程的不得参加补考”,所以,不及时重修可能导致学生不能正常毕业。若毕业生已获得学分未达到毕业所需学分,应及时参与重修。
3.怎么选择上课时间?
选择跟班修读的学生,须主动告知任课教师后参加学习;选择重组班上课的,须按既定时间及地点上课,如有特殊情况,以任课教师要求为准。
六、注意事项
1.重修名单以系统最终定稿为准,任课教师、学生自行添加、更改无效。重修报名成功后,学生务必按时参加学习,否则影响平时成绩考核及期末考试。
2.2020级本科(包括专升本)、2021级高职学生若还未达到毕业所需学分,本学期请务必参加重修报名及学习,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3.重修缴费说明:根据《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修订)》(浙越外发〔2022〕109号)规定,从2022级起(本科、专科),重修缴费调整为每学分150元(“学前教育”专业每学分120元、其余专业每学分150元),其中,申请免听的重修课程或不开班单独辅导的重修课程,按1/3的比例结算该课程的学分学费。
4.重组班、单独辅导修读学习及考试时间:3月25日(第5周)-6月14日(第16周),跟班修读考试时间与该教学班考试时间一致,毕业班重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修订)》
2.重修免听(单开班)退费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