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学生: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学分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对象
转学学生、转专业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学生和创业学院“3+1”跨境电子商务创业班学生。
二、办理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
工作人员系统操作时间:即日起至3月27日。
三、办理流程及要求
1.申请国(境)外高校学习课程认定的学生。
①学生填写《国(境)外交流生课程学分认定表》(一式二份)(附表1),提供对方学校出具的课程成绩单,交学院审核。
②学院统一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一份申请表存教务处备案,另一份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学院院办存档。
③学生所在学院院办按课程中文名称录入成绩系统。
2.申请转学、转专业课程认定的学生。
学生填写《学生修读课程成绩、学分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附表2),向转入学院院办提交学分认定申请,转入学院会同开课学院审核确认,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学生所在学院院办负责录入成绩系统。
3.申请“3+1”跨境电子商务创业班学分认定的学生。
学生填写《学生修读课程成绩、学分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附表2),向学生所在学院院办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并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创业学院院办负责录入成绩系统。
四、其他说明
1.学分认定工作在本学期的第4周前完成,错过本学期办理时间,可于下学期申请办理。
2.学分申请转换以一次为限,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国(境)外高校学生无法按时取得成绩原件的,由学院联系教务处教务科王晨倩老师进行相关处理。
附表:
附表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国(境)外交流生课程学分认定表》.doc
附表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转换申请表.doc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