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涛发布时间:2021-11-29浏览次数:41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1247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的通知,我校将对“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报送相关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附件1)。

2.省高校“十三五”第三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2011号文件公布)可自愿申请接受验收。

二、结题验收要求

1.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正式公开出版,系列教材必须全部正式公开出版方可申请验收。(注:出版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普通高校新形态教材项目”字样和Logo

2.教材作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主编(第一主编)必须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

3.教材应为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嵌入二维码的纸质教材为载体,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新出版模式教材。

4.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三、结题报送要求

1.所有申请结题的项目,需提交公开出版的教材一本及教材电子版。129日前学院收齐上述材料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交教务处胡琴琴老师,纸质稿加盖公章,电子稿发OA邮箱。

2.第三批立项的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若已出版,也可以申请结题验收,学院填写到汇总表内(附件2)即可。

3.项目负责人为外校教师或已离职的,向本人现所在单位申请验收。

4.验收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完成后向上报送。

5.未出版教材的项目,请尽快落实出版事宜,目前学校尚未接到可申请项目延期的上级通知。


附件:

附件1: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名单.xlsx

附件2:浙江省高校“十三五”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学院汇总表.xlsx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