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外教发〔2021〕180号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专业实习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2020-2021学年专业实习已经结束,为了进一步巩固实习成果,加强专业实习后期工作的管理,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总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提交材料
专业实习结束后,学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学实习鉴定表》(鉴定表中的所有内容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好相应公章)。
2.学院(系)要求上交的其他实习材料。
二、成绩评定
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上交的材料,结合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检查情况和实习单位考核意见进行考核,以五级制评定实习成绩。实习生实习成绩为“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20%。
三、推荐优秀实习生
各院系应结合本次实习工作的总体情况,以专业为单位推荐出校级优秀实习生,推荐名额不超过实习学生总数的3%,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并报送《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专业实习工作总结
总结材料包括本院系实习工作组织、实施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绩、实习学生的先进事迹、实习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改进实习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将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和优秀专业实习生推荐汇总表,于9月28日前发送电子文档至873113011@qq.com。未尽事宜,请联系李钦丹老师,电话:89114073。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