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涛发布时间:2021-07-23浏览次数:62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1162


关于开展2021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2160)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下简称“市级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绍兴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以育人为核心,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市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持续推进我市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二、申报条件

请各学院(部)从实际出发,以我校主干学科和特色专业为主线,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改革实践,有计划地组织一些针对性强的项目进行申报。

(一)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

(二)申报项目团队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

2.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成员(含主持人)不超过5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3.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4.两所及以上学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三、评审及核定

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要向一线教师倾斜。项目要聚焦教学,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报送的课题进行评审,根据申报限额向市教育局择优推荐。

我校限报5项,每个学院(部)申报限额为:英语、东语、西语、网传、国商、金融、中文、应外、大外部均不超过2项,酒管、东部理工、艺术、马院、体艺、留学生各1项。

四、材料报送

申报人请认真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附件1),所在学院(部)初评排序后,于831日前将申报书及《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QQ邮箱190621336@qq.com(不接受教师个人发送申报材料)。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15858686753


附件:附件1: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doc

附件2: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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