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1〕161号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绍兴市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通知》(绍市教高〔2021〕5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绍兴市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发挥在绍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以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教育课等为重点,建设一批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鼓励高校跨校或跨专业通过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的方式建设满足不同教学需要、不同学习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或课程群。支持高校积极探索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互认。鼓励高校积极探索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利用在线教学资源,研究使用手段,开展实际应用。积极鼓励高校参与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认定,并争取有一批课程列入立项。
二、建设原则
1.立足自主建设。采取“政府推动、高校为主、社会参与”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2.注重应用共享。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搭建高校优质资源服务社会的平台。
3.加强规范管理。坚持依法管理,明确学校和平台运行机构的主体责任,强化建设主体的自我管理机制,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程序。完善课程内容审查制度,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用户、资源等信息安全。
三、推荐课程类型
1.体现绍兴地方特色或本土文化的课程;
2.体现学校育人特色的思政理论课和课程思政示范课;
3.体现学校专业学科特色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4.使用人数多、受益面广的基础课、公共课;
5.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
6.创新创业类课程。
已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不参加本次推荐。
四、推荐名额
2021年绍兴市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实行各校限额推荐,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1年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4门。
五、推荐办法及管理
1.推荐办法。此次在线开放课程推荐工作采取学校申报(可单个或多个学校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以牵头学校名义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遴选的形式进行。学校建立校内项目遴选制度,对本校建设或牵头建设的项目进行评价遴选,择优申报。各学院应对所推荐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进行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鼓励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音视频资料。
2.评价管理。绍兴市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采用“评审-应用-验收”三阶段评价模式(附件2、3)。评审阶段重点考察课程建设基础是否完备,课程定位、内容组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是否先进,课程基本资源是否完整,课程拓展资源是否丰富,以及课程特色是否鲜明和课程知识产权是否清晰。应用阶段重点考察课程教学应用效果、课程资源是否持续更新,是否向学习者持续提供有效教学服务。验收阶段从课程团队与服务、课程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考核、教学效果与分析五个方面评价课程建设效果,及时总结并推广优秀建设经验。
对遴选入围的课程给予绍兴市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通过上网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课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对未达到建设预期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3.建设平台及周期。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不设延期。立项课程需在绍兴市“越课堂”慕课联盟平台进行建设。若相关课程经市级培育后,立项为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课程,可提出申请,以省级及以上平台所建设的课程完成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结题验收。
4.保障措施。市教育局根据《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对立项课程给予一定的建设补助经费。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建立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鼓励支持教师积极参与市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教学实践,规范市级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过程,着力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和教学效果。支持各高校在合作、共赢、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或完善修读在线课程学分认定办法,鼓励支持学生积极修读市级在线开放课程。
六、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材料
1.绍兴市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1);
2. 3讲有代表性的视频资源;
3.其他需要说明的实证材料。
(二)申报程序
由课程负责人申报,提交上述申报材料至所在学院(部)。各学院(部)对申报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应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
各学院(部)审核汇总后,于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不接受教师个人发送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9月7日前一式一份(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陈惠芳电话:13295852102
附件3:绍兴市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doc
教务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