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1〕141号
关于举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第五届大学生摄影竞赛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彰显“三个地”的时代画卷,助力“重要窗口”建设;丰富大学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摄影鉴赏能力和创作水平,推动摄影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1年7月至9月举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五届大学生摄影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红色印记”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正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 竞赛要求围绕“红色印记”主题,从浙江的历史人文、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生态美景等视角,用影像展现中国共产党在浙江大地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和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浙江精神。拍摄地点仅限浙江省内。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承办单位:网络传播学院
三、参赛细则
(一)作品分类
竞赛分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留学生组。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各分为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三个类别;留学生组不分类别。
(二)参赛对象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含2021届毕业生),留学生组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的本专科留学生。
专业组参赛对象为摄影专业和摄影专业方向的学生,非专业组参赛对象为除专业组参赛对象外其他专业的学生;专业组参赛对象不得参加非专业组比赛,非专业组参赛对象可自愿参加专业组比赛。
(三)投稿细则
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仅限1件。各组别均不接收个人投稿,参赛作品均由指导老师统一上交。为保证作品质量,每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作品提交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件。
专业组、非专业组、留学生组只接收静态摄影组照作品的JPEG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纪实类要求每组8幅~12幅,艺术类、商业类、留学生组要求每组4幅~8幅;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微视频组投稿只接收时长为30秒~10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规格1280*720像素及以上,MP4格式。所有作品均须提交500字以内的创作阐释及说明。
每件作品,指导教师署名不超过1位;微视频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3位;其它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1位。每件作品仅可参加一个组别中的一个类别的比赛,在不同组别、类别中重复参赛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四、评比和奖项
(一)奖项设置
本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按照每一组的不同类别评定。每一组中的每一类别获奖数量上限分别为 10 件。其中一、二、三等奖数量约占获奖总作品数量的8%、10%、15%。一个类别提交作品数量超过100件则获奖数量不超过40件。学校将择优选送作品参加第九届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每一组中的每一类别报送数量上限为10件。
(二)评分标准
评选从主题表达、艺术感染力、作品质量3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评分点包括主题把握、作品标题,思想内涵,艺术观念,创意构思,审美情趣,信息量;作品形式感,摄制技巧,瞬间把握,光影构成,视听表达;拍摄难度,技术纯熟度,制作精度等。
五、特别说明
(一)作品及说明中不得出现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纪实静态摄影作品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其他类别静态摄影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作品汇总表或参赛表中加以说明。
(二)校级获奖后学生需按规定时间提交作品原始影像电子文档和所使用的非本人拍摄素材的电子影像文件,逾期视为无效。
(三)竞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公开播出、出版、展示、展览、推广宣传和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四)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以及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一经投稿即被认为作者完全同意本参赛要求。对违反本参赛要求的作者,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校。
六、申诉和处理
如有抄袭、弄虚作假等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将被取消成绩,并通报学生所在高校,情节严重的建议按校规校纪处分。初评、复评结束后分别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参赛院校或个人在发现违反竞赛规则行为等情况后,可在公示期内向秘书处进行申诉。申诉报告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且要有申诉者签名及所在学校盖章,由仲裁委员会对申诉复核后进行裁定。
七、作品提交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截稿日期:2021年9月10日(含当天)。
(二)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电子稿(文件夹名称请使用“组别+类别+作品名称”);
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五届大学生摄影竞赛报名表(见附件1);
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五届大学生摄影竞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
参赛学生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给指导老师(文件夹名称:班级+学号+姓名),指导老师统一发送至邮箱112185625@qq.com。
八、竞赛联系人
竞赛负责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13354280505
钉钉群:33036283
邮箱:112185625@qq.com
附件: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五届大学生摄影竞赛报名表.docx
附件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五届大学生摄影竞赛作品汇总表.xlsx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