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1〕18号
关于对2018年立项的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浙越外发〔2018〕74 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2018年立项的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立项的14门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1.各课程负责人须按要求完成课程建设,完善相应的线上教学资源,同时每门课程按每学分提供不少于3个视频(每个视频时长约10-15分钟),交至教务处。
2.提供完整的一节课堂实录,至少40分钟。(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教师必须出镜,视频中需标注教师姓名、开课班级;要有学生的镜头,并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
3.课程负责人对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及《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书》,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并填写《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估验收结题书》(附件1),报所在学院(部)审查。
4.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课程诊断,同时对课程建设计划实施进度、课程资源建设(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应用、预备知识、试题库、教案或演示文稿、考核方式、参考资料目录、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等)、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举行结题检查汇报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无法参与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请填写《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2)一式三份,详细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6.延期超过一年的项目,若未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将予以撤项处理。
7.凡被撤销的项目,学校将收回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暂停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内涵建设项目。
三、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部)对本部门立项课程的建设情况及课程负责人提交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估验收结题书》,于2021年9月25日前统一将《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估验收结题书》(一式一份)、课程视频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oa信箱。
联系人:陈惠芳,联系电话:89114081。
2018年立项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1 | 国际金融与贸易 | 商务统计 | 黄瑶 |
2 | 国际商学院 | 生产与运作管理 | 徐艾菂 |
3 | 酒店管理学院 | 酒店品牌建设与管理 | 何婧怡 |
4 | 酒店管理学院 | 酒店市场营销 | 魏爱萍 |
5 | 国际商学院 | 基础会计 | 方帅 |
6 | 酒店管理学院 | 饭店业督导 | 陈婕 |
7 | 网络传播学院 | 世界新闻事业 | 张欣 |
8 | 酒店管理学院 | 酒店设施管理和设计 | 董揆 |
9 | 酒店管理学院 | 酒店前厅管理 | 王灵莉 |
10 | 国际金融与贸易 | 国际投资 | 王引之 |
11 | 酒店管理学院 | 会展管理 | 钱芳斌 |
12 | 酒店管理学院 | 酒店餐饮管理 | 王红丹 |
13 | 网络传播学院 | 公共关系学 | 李先国 |
14 | 酒店管理学院 | 酒店客房管理 | 徐丹 |
附件: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估验收结题书.doc
附件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doc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22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