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1〕135号
关于开展2020年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1〕1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0年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6月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详见附件4。
组织工作
1.一般课题结题请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无法参与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请填写《延期结题申请》(附件2)一式三份,详细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2. 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延期后仍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即被取消,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3.凡被撤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2年内暂停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内涵建设项目。
结题要求
1.申请结题项目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
2.参加结题的项目,由各学院(部)统一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验收结论汇总表》(附件2),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由各学院(部)统一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部)向教务处教学科提交以下材料:
(1)结题项目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及公开发表论文word版或PDF版。
(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验收结论汇总表》(附件2);
(3)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或需变更项目信息的,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三份。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89114081。
附件: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验收结论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