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教务处文件
浙外教发〔2021〕124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浙越外发〔2017〕8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重点
2021年度校级教改课题应具有先进理念,强化学校“外语+”办学特色与优势,加强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课程建设、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校企合作、课程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思政教育改革等方面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具体参看《2021年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无校级及以上教学内涵建设在研项目的专任教师及教学行政管理人员。
2.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不得超过2项。
3.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不再重复立项。
三、申报名额
英语、东语、西语、国商、网传、金融、中文、应外、大外申报名额不超过3名;酒管、东部理工、体艺、马院、留学生申报名额限报1名;各学院应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优先推荐无省、市级内涵建设项目立项的教师。
四、申报评审流程
申报教师填写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交所在学院(部)初审。各学院(部)组织专家评议,对推荐项目签署意见,并排序,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稿统一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审核。凡有抄袭、篡改等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出现,取消申报资格。
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提出立项意见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意见,形成立项及经费资助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管理要求及资金支持
校级教改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两年,各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开题、中期检查、结题评审等工作,同时切实规范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要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为项目开展实施提供条件保障,做好对项目研究的督促和指导工作,促进项目组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项目应按规定时间结题,原则上只允许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为一年)。凡申请延期的项目,其负责人暂停教学内涵建设新项目的申请,直至其完成该项目的研究工作。超出延期时间,仍未按时结题的,作撤销处理,同时两年内取消相关负责人各级各类教学内涵建设相关项目申报资格。
学校对列为校级教改课题的项目给予5000元(每项)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研究、实践以及论文发表等费用,具体开支按照学校相关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它
请各学院(部)于6月15日前将各课题的申报书(附件2)及《2021年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发送教务处教学科。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89114081。
附件:附件1:2021年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3:2021年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