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1〕90号
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后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鉴定工作已经开始,为规范教学管理,做好教学资料的存档工作,对毕业实习后期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毕业实习
1.每位毕业生的《毕业实习鉴定表》一份于5月25日前,学院盖章,按学生学号顺序整理完后,交至学生处,存入学生档案,另一份连同其他相关资料由各学院自行存档。
2.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结合各类实习材料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成绩评定,并于5月20日前录入教务系统。
3.毕业实习成绩为五级制。
4.5月30日前上交2020届校级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实习生申请表、汇总表(附件1、附件2,电子稿)。
本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实习生名额,每个专业不超过总数的5%。
5.6月20日前上交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总结(电子稿)。
望各学院按时把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邮箱:873113011@qq.com。联系人:李钦丹,电话:0575-89114073。
附件: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