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1〕65号
关于举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由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等单位共同主办。大赛已经成为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大学生、影响最大的高校双创赛,是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是检验学校“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考量指标之一。
为进一步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定于2021年4月至6月举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
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大赛的各项工作。创业学院院长担任组委会主任,教务处、学工处、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副主任。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业学院办公室,地址:镜湖校区2号教学楼2-309办公室,联系人:陈刚老师,电话:13777333005。
大赛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专家委员会人员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驻绍高校和各二级学院专家组成。
三、大赛内容
(一)赛道安排及要求
大赛将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下文各赛道要求为简写,详细参赛条件、评审要点见附件3、4。
1.主赛道参赛项目应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大赛不局限于有“互联网+”概念的项目参赛。项目报名时,须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以下四类: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2.红旅赛道参赛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项目报名时,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参赛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身优势和侧重点等因素选择对应的赛道组别。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以及在编教师(师生共创组)。在校生以项目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1人,由项目负责人报名参赛。
每位参赛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3个)。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
(四)竞赛形式
大赛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层次,校赛为初赛、决赛二级赛程。
四、赛程安排
(一)校赛报名。2021年5月25日前参赛团队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参见下表),并请参赛学生同时加入学校“互联网+”大赛群,群号为:253984667。
2021年6月2日前各学院负责人将本学院报名材料汇总发至邮箱1011625156@qq.com。
具体提交材料为:①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内容自定,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作为附录材料置于计划书主体部分后;②报名表(附表1)。③汇总表(附表2)。另,可提交项目展示视频,格式不限但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可选)。其中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还需提交支撑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二)校赛初赛。6月初,通过材料评审确定入围决赛团队。
(三)校赛决赛。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一)优秀作品奖:大赛参赛团队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一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5%,二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2%,三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23%。另外,按照参赛作品的类别与质量名额推荐入围省赛。
(二)优秀组织奖:比赛设3个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
(三)优秀指导老师奖:比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在竞赛当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注:参赛作品为一等奖的,相应的指导教师即为优秀指导教师)
六、评审方式
校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由专家组对作品进行集中评审,根据作品报名及初赛成绩确定入围决赛选手名单。决赛通过现场展示、答辩(或在线路演、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覆盖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创新创业大赛,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要派专人跟进,根据大赛通知的有关安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明确本单位工作任务和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发动尽可能多的学生、校友报名参赛。参赛学生的人次数,一般不少于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5%。学校对各学院大赛组织工作进行考评,包括参赛项目数量和获奖情况,作为大赛“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二)加强重点项目挖掘、培育
各学院要在“挑战杯”、“新苗”、“乡村振兴”、电子商务、国创、省创、校创、市创等与大赛关联性较强的赛事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要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把提高硕士研究生和教师、优秀校友参与度作为拓宽项目来源、提升项目层次的重要方面来抓,切实把好项目的质量关。
(三)抓好备赛人员疫情防控
各学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备赛人员健康安全。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钉钉群及校内有关的网络平台做好线上宣传发动、线上项目培育等工作。大赛期间,如上级部门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可能对大赛安排作出适当调整,具体将另文通知。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附件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28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参赛学院 | 所在专业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备注 | |||||||
作品名称 | ||||||||
项目类别 | □创意组 □初创组 □成长组 □师生共创组 | |||||||
项目介绍 | ||||||||
参赛作者及排序 | 排序 | 姓名 | 班级 | 联系电话 | ||||
1 | ||||||||
2 | ||||||||
3 | ||||||||
4 | ||||||||
5 | ||||||||
指导教师及排序 | 排序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1 | ||||||||
2 | ||||||||
特别说明: 1.班级及指导教师姓名请在报名表中填写,作品中不得出现该类信息,一经发现,作违规处理; 2.对不符合作品技术规范要求或技术环境配置不清楚的作品将予以降级或淘汰; 3.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4.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将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除非特别申明,竞赛办公室对参赛作品拥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竞赛办公室所有。 | ||||||||
参赛者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学院: | |||||
序号 | 项目负责人 | 团队成员 | 作品(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指导教师 |
学院合计报名人数 |
附件3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附件4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