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1〕79号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
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5号)要求,现就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
本次我校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额共计6门,其中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3门,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
推荐对象为已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含第一、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2020年度省级一流候选课程。请各学院(部)择优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课程报教务处时须排序)。
我校申报课程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
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申报时间和方式
5月17日前,各学院(部)将《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OA邮箱(不接受教师个人发送申报材料)。
6月1日至5日,经学校评审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教师,需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进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5日。登录“工作网”的账户信息另行公布。
6月20日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课程名单。获省教育厅推荐课程,有关高校在“工作网”平台打印具有防伪标识的申报书备案表,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7月5日前一式1份寄至省教育厅。
其他说明
(一)本次申报相关表格、《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等可在“工作网”自行查阅下载。
(二)各学院作为课程建设主体,要严格把关、择优申报,对申报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思想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学校将认真规范做好组织推荐、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在申报限额内按时向省教育厅申报。
联系人:陈惠芳 电话:89114081。
附件: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