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专业三年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的发展理念,学校启动“新文科”背景下的专业三年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全校所有本科、高职专业
二、编制内容:系统总结专业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制定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建设项目,明确建设进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编制要求
1.按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条件,完善专业三年建设规划,建设好“8+2”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成为示范和典范。力争有更多专业通过建设、评估和认证,获得国家(省)级一流本科专业认定立项。
2. 落实OBE“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重点关注审核评估“五个度”:一是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二是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三是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四是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五是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3.以一流专业标准为参照,强化专业特色,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力争实现专业建设的“八个一流”:一流人才培养理念、一流人才培养方案、一流师资队伍、一流课堂教学质量、一流实验条件、一流质量文化、一流生源质量、一流就业质量。
4.要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建设一批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建设一批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在专业改革创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5.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充分的调研、分析,摸清家底,进行科学预测,对照国标,对照国内外高水平院校同类专业,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指标制定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强化优势特色,形成各本科专业建设规划。
6.专业建设规划应充分征询本院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意见,经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评议通过后交至教务处。
四、具体工作安排
5月18日前,各学院汇总各专业三年建设规划,可参考
《专业建设规划模板》(附件)撰写,提交纸质版(学院盖章、院长签字)一份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
联系人:冯润 电话:89114081
教务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