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1〕55 号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4月26日至4月30日(第9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教务处、学生处、校督导工作委员相关人员组成,深入各学院(部门)进行巡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2.各学院院长(主任)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行政办公室、系部教研室负责人及院督导为成员成立学院(部)教学检查小组,对教学各环节进行自查。
3.学校巡查组和学院(部)自查组要对每个单位和每位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检查结果将作为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二、时间安排
1.4月26前,各学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拟定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方案,布置期中各项教学工作事宜。
2.4月26日至4月30日,教务处、学生处、校督导工作委员组成教学检查小组,深入到各学院(部)检查教学秩序并听课。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条件保障工作
1.各学院要与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对接做好实验室、语音室、机房等教学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保证能正常运转、授课软硬件使用正常。
2.各学院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教室卫生和设施的保障工作,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二)常规教学工作
1.检查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学秩序的遵守、课堂教学规范及教学效果、调停课是否履行手续、是否严格控制调停课以及课外教学环节(备课、作业批改、答疑安排)等。
2.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课程安排与人才培养方案的符合情况、课堂教学内容按照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执行的情况、变更是否履行手续以及教材的配套使用情况。
3.检查学生学习纪律情况,包括学生上课出勤及课堂学习状态、作业完成情况、早晚自习情况、自主学习和班级学风等。同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学风建设活动。特别要关注复学学生、转专业学生、预警学生(特别是跟班试读、降级试读学生)的学习情况。
(三)教学管理工作
检查各学院(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情况,包括学院(部)、系、教研室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教学工作会议的组织情况、教研活动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教学材料文件的归档情况、教学管理人员的规范操作情况等。
(四)试卷专项检查
主要检查命题程序、命题质量、试卷评阅、试卷分析及试卷管理。①命题程序:统一命题、过程规范、审核认真、执行严格。②命题质量:符合大纲要求、题型多样、无命题错误、题量适中、难易适当、学生考试成绩分布合理。③试卷评阅: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执行严格;阅卷规范、按照学院统一标准执行;量大面宽的课程能严格组织集中流水阅卷。④试卷分析:试卷质量、试卷考察知识点的范围和难度、学生出错率高的共性问题总结、有教与学两方面的经验总结、对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有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⑤试卷管理:试卷归档材料齐备、归档信息准确完整、平时成绩登记规范无误、试卷管理规范、查找方便、责任落实。
(五)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
1.检查各学院毕业论文相关文档上传系统情况,要求在期中教学检查前要完成论文过程资料上传系统的工作。未按时上传相关文档的师生进行通报。
2.检查各学院毕业实习周志撰写情况,未达到8篇的学生要加强督促。
(六)创新创业学分
统计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未通过情况,督促学生完成学分。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制定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通过教学资料专项检查、随堂听课及座谈会等方式检查各教学环节执行是否规范落实到位。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发现违纪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教务处接收各单位的投稿(文字、图片报道均可),经核稿后在教务处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材料可发教务处郭涛老师OA邮箱。
4.要求各学院(部)于5月7日下班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娄月红老师处。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模版).docx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