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教育评价
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改革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根据教育部综合改革司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一)典型案例要紧密对接《总体方案》部署的有关改革任务,紧扣破除“五唯”,体现针对性、实效性。
(二)典型案例设计的举措要有力、成效要明显、效果要突出,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作支撑,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
(三)典型案例的实施主体,可以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社会用人单位等。
二、报送数量
每个设区市教育局根据所属县(市、区)数量,统筹报送1—3个典型案例。各高校报送1个典型案例。各地各高校推荐报送的典型案例在类型上应注意兼顾不同主体、不同改革内容,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省教育厅将择优推荐10个左右典型案例报送教育部,并选编30个左右案例印发各地各校学习借鉴。同时,选择部分优秀案例,通过《教育参阅》《浙江教育报》、“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推广,努力扩大改革辐射面和受益面。
三、报送方式
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所辖各县(市、区)教育局典型案例材料的汇总报送,各高校直接报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jsdybp@126.com。联系人:吴炜、余宝平;电话:0571–88008872、88008931。
附件: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附件
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联 系 人 姓名及职务 | 办公室电话及手机 | ||
案例名称 | |||
主要举措和成效(2000字以内,可根据实际情况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