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郭涛发布时间:2020-11-05浏览次数:28

关于下达2020-2021学年第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度安排,请各学院严格按照2011级(高职)、2019级(高职)、2017版、20182019级(新专业)、2020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完成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学计划的提交。

一、工作要求

确保教学计划中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开课部门、课程性质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教学计划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1113录入完成之后,请各学院仔细核对下学期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纸质稿(系统可导出)经教学秘书、系部负责人、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1117日前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备案,同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150283063@qq.com

二、操作步骤

为避免重复劳动,减轻工作量。请各学院将教学管理系统“培养方案维护”中201720182019级(高职)2019级(新专业)、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继续维护和完善具体操作如下:教学计划管理--培养方案管理--培养方案维护如果“培养方案维护”中已录好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可直接继承下一年级,教务处将对该模块录入情况进行检查。

三、教学计划调整

各单位要维护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权威性,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对稳定性。对已经批准并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不允许认可单位和个人擅自变更。

凡更改课程名称、增减授课学时,更改课程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变更课程性质,均属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务必在教学计划开始执行之前进行调整,其他时间不得变更。

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中,对于较大变更,学院(部)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报告,1117日前与《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一并报教务处,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执行。   

四、其他说明

1.本科的《社区义工》1-3录入学期为第二、四、七学期2019级《社区义工》录入学期为第七学期;高职的《社区义工》1-3录入学期为第二、四、五学期2019级《社区义工》录入学期为第五学期;《社会实践》1-7录入学期为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学期2019级、2020级《社会实践》录入学期为第二学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录入学期为第八学期;《形势与政策》录入学期为第七学期。

2.英语学院大学外语必修课程录入到外语选修课模块。

3.2019级、2020级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调整,涉及到的相关课程请注意录入对应代码。


联系人:冯润联系电话:89114081



附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计划(课程)调整申请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0115





附件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计划(课程)调整申请

  学院:  专业:  年级:

序号

课程名称

调整措施

修改后总学分

修改后

开课学期

修改后周学时

1






2






3






4






课程调整原因







系主任签字:

学院初审意见

学院主管院长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              

(教务处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

主管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1.调整措施”一栏写“新增、删除、开课时间调整、学时学分调整、课程名称调整”等;2.课程调整原因”应写清调整理由,理由要充分;“学院初审意见”一栏应写明审核情况,不能只有签名没有意见。“教务处审核”一栏应写明“同意或不同意,不同意需写明理由”。3.涉及人才培养方案重大调整,应附论证报告,并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