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0〕67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大学生
国家级与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国家级与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安排
(一)项目结题由学校组织验收,各项目组根据结题要求,上交相关结题材料。(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不通过则取消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申报新一轮国创项目的资格。
二、报送材料
(一)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1份(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1份(附件3):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资料(格式参见附件3),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
3.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4)及支撑材料集1份:获准授权的专利(含受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相关法律证书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项目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项目内容、封底的复印件。
4.项目每个成员需交个人总结1份(题目自拟):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可以配以照片记录项目研究过程中难忘的瞬间(不超过5张),字数要求不少于800字。
(二)校级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1份(附件5)。
2.项目每个成员需交个人总结1份(题目自拟):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可以配以照片记录项目研究过程中难忘的瞬间(不超过5张),字数要求不少于600字。
(三)延期结题材料
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6),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延期。延期项目的结题时间一般为1年(已申请延期的项目不能再申请延期)。原则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不予延期。
延期1年及以上未结题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申报新一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资格。
三、材料报送时间
(一)鉴于疫情及毕业生返校等特殊原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分三批进行。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并将相关电子稿、纸质材料(签字盖章)。
(二)国家级项目结题时间:第一批结题项目于6月15日前,第二批于7月5日前,第三批于9月开学后另行通知。
请以学院为单位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全部材料的电子文稿请发送到417997005@qq.com。
联系人:陆赟,联系电话:89114073。
附件:
附件1:国家级与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名单.docx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