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
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经与绍兴市第二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现将我校2020届毕业生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体检时间:2020年5月20日-6月10日。
2.体检医院:绍兴市第二医院体检中心(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123号)。稽山校区可乘坐2路公交车,镜湖校区可乘坐BRT3号线。
3.体检要求: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绍兴市第二医院)参加体检。
(2)体检是教师资格认定中重要且不可缺的一个环节,本次已网上报名且确定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须参加体检、且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及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申请;
(3)体检表格分两类:申请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使用《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使用《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表格电子稿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规格:A4纸一页。
(4)体检随带贴好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相同)的体检表和身份证原件。《体检表》里的基本信息栏请用黑色水笔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栏,有无病史必须如实填写,并确认签名,统一于左上角写上班级与学号。
(5)体检表以及体检报告一式两份(加盖医院公章的原件),一份用于教师资格认定、一份用于替代毕业体检。
4.体检的注意事项:
(1)体检中心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为法定节假日,不对外体检)。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半之前必须到体检中心,延时无法付费体检。
(2)早上空腹,携带体检单和身份证,办理体检时需说明“已跟徐主任联系好,是越秀的学生,做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价格为260元/人,其它类型体检价格为136元/人”。
(3)体检必须空腹,体检前一天不要吃油腻的东西,体检前一周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酗酒。如眼睛近视,请戴合适的眼镜前往,矫正视力要求在4.8及以上。
5.咨询联系:学校教务处(镜湖校区小高层一楼),庞老师,电话:0575-89114076。
教务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