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0〕47 号
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 号)文件精神,为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重塑教育教学形态,推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鼓励教师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 合式教学改革,促进课程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 2020 年度校级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面向国家、省、市、校四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
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含翻转课堂),包括第三方教学平台引进的在线课程以及其它开展在线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课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建设基础较好,课程的相关材料(PPT、数 字化教学资源、作业、测验、讨论、辅助学习资料等)有一 定积累。
2.项目申报方案应能够充分展现先进的教学模式、优秀 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充分体现在线学习过程的交 流、设计互动平台,同时应设计灵活多元的考核评价体系。
3.混合式教学课程采用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教师利用网络课程平台上的学习资源,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方案组织学生学习并进行考核。
4.项目主持人仅限 1 人,参研总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 人
(含主持人)。主持人近两年来没有被撤销的教学内涵建设 项目,没有同级未结题教改项目,两年内没有退休等可预见 的人事安排。
三、项目总结和评价
项目完成后应形成学习效果分析报告:包括学生在线学习的跟踪分析、教师在线教学情况分析、课程成绩分析报告、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分析等。
本项目完成后形成实施混合式教学模式的研究报告:包
括实施目标的确定、实施策略的制定、实施过程分析、实施效果评价、进一步大规模实施该项教学模式的政策建议等。
四、评审及核定
凡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 1),按规定时间送所在学院(部)初审。各学院(部)组织专家评议,对推荐项目签署意见,并根据学院(部)混合式教学改革推进的重点与难点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申报表和汇总表统一送交教务处审核。凡有抄袭、篡改等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出现, 取消申报资格。
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提出立项意见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意见,形成立项及经费资助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管理要求及资金支持
校级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两年,各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开题、中期评估、结题鉴定等工作,同时切实规范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要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为项目开展实施提供条件保障,做好对项目研究的督促和指导工作,促进项目组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学校对列为校级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的项目给予适当
经费资助,每项资助 0.5 万元。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研究、实践以及论文发表等费用,具体开支按照学校相关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项目应按规定时间结题,原则上只允许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凡申请延期的项目,其负责人暂停 教学内涵建设新项目的申请,直至其完成该项目的研究工 作。
六、其它
请各学院(部)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前将各课题申报书
(附件 1)及《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20 年度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 附件 2 ) 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478639040@qq.com。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联系人: 王敏,联系电话:89114081。
附件: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0年度校级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教 务 处 2020 年 5 月 18 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2019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