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实际运用、总结和深化的重要过程,对于锻炼、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顺利择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对2020届本科生毕业实习的管理与指导,促进和改善毕业实习效果,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对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每位学生必须明确实习目的,选择与就业相关并有就业意向的单位进行毕业实习,确保实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今后就业打下基础。
2.要求学生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熟练运用所学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在实践中锻炼自己。
3.要求学生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要求学生使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做好考勤,并在实习期间完成规定篇数的周志。
5.要求指导教师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上对每个学生的每篇周志进行评阅,切实加强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
二、实习对象
2020届全校本科毕业班学生。
三、组织形式
1.可由学院安排实习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但学院须引导学生选择与专业相关并有就业意向的单位进行毕业实习。
2.各学院应向学生介绍所在学院所建的校外实习基地,使学生充分了解校外实习基地的情况,并组织、动员学生前往基地进行实习。
四、组织领导
1.教务处作为毕业实习工作的主管部门,做好“校友帮”实习实践管理平台的管理和监控、实习教学的检查和指导工作;组织评选校级 “优秀实习生”;对各学院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2.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在主管教学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应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毕业生进行毕业实习动员,向学生开展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有关规章制度教育,提出本院毕业生实习周志(或实习报告)的具体要求、实习成绩的评定与考核办法等工作。
3.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按照毕业实习大纲制定毕业实习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本科毕业实习计划的内容应包含:实习的目的和任务、实习的内容和要求、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和实习周记(或实习报告)的写作要求、实习成绩的评定与考核标准等。
4.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毕业实习管理和指导工作,要加强实习过程的监督与管理,要多关心、帮助毕业实习生,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解决毕业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帮助毕业实习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各学院应为每位毕业实习生指定一名校内实习指导教师。
五、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参与实习计划的制订,组织毕业实习生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了解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和步骤;
2.配合实习单位检查与指导毕业实习生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实习任务;
3.检查和评阅毕业实习生的实习周志;
4.为强化毕业实习的管理,指导教师应通过“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等各种方式与毕业实习生保持联系,并对毕业实习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直接了解毕业实习生真实的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及时、有效处理实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5.做好实习鉴定以及评定毕业实习生的成绩。
六、时间安排
1.毕业实习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5月15日。
2.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应于2020年3月、4月各返校一次(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或根据学校举办校园毕业生招聘会时间,可调整具体回校时间),其目的是:
(1)实习指导教师检查并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并给予实习指导;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检查论文(设计)撰写情况;
(3)实习指导老师了解实习生签订就业协议情况,并给予就业指导;
(4)参加学校举办的校园招聘会。
七、毕业实习注意事项
1.毕业实习生应根据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完成规定的实习内容和实习任务;
(1)实习期间必须完成8篇周志,可上传图片等,每篇周记字数不少于500字。
(2)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进行实习鉴定,在《教学实习鉴定表》上填写意见并盖章(一式两份)。
(3)学生实习结束返校时要尽可能提交实习成果,如:职业资格考证、作品(产品)设计制作、方案策划、工作业绩证明、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竞赛或评比中获得的荣誉等。
2.严格遵守毕业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劳动纪律和保密要求;
3.毕业实习生要注意安全并加强自我管理。
八、实习安全
鉴于毕业实习这一教学环节在时空上的特殊性,要求各学院指导教师提高对实习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安全的管理:
1.各学院、指导教师均应对毕业生宣讲实习纪律,强调实习安全;
2.各学院应安排学生在实习安全责任书上签名(见附件)。学生签署后,各学院妥善存档。
九、成绩评定
1.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结合学生的实习周记以及《教学实习鉴定表》上对学生实习情况的评语意见评定成绩。实习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优秀率一般不超过20%;
2.评分标准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执行。
3.各学院须在2020年5月20日之前将实习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实习规定上交的材料未交者视作不合格,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十、毕业实习资料归档
1.请各学院院办在2019年12月20日前将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
2.毕业实习结束毕业实习生返校后,各学院要统计学生实习成果,做好毕业实习情况总结,并推荐校级“优秀实习生”。
3.每位学生的《教学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要求其中一份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6月毕业生离校前送交学生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存毕业生户籍档案袋,另一份连同学生的《教学实习鉴定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由各学院集中统一存档七年。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