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通知要求,为加强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对高校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根据《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绍市财行〔2011〕8号),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的市级内涵建设项目(见附件)
二、组织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牵头,会同校团委、科研处、财务处组织安排,各院(系)、部,中心(重点实验室)协同完成。
三、检查内容
1.市级内涵建设专项经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及绩效管理情况。全面检查市级内涵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及其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包括是否坚持节约、高效、合理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使用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经费行为等。
2.内控和监督管理情况。包括市级内涵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是否公开透明,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是否制定,内涵建设是否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体制是否顺畅,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是否清晰,专项资金使用年度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等。
3.报销和使用情况。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是否根据文件要求为相关项目提供相应配套经费,是否对各建设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是否有资金长期闲置、结余挂账情况,预算执行率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工作任务安排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由校团委负责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工作,联系人:童丹丽。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由科研处负责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工作,联系人:任彩。
2.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由各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经费使用自查工作,并向所在学院(部)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比例是否合理;(2)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是否按文件规定专款专用;(3)专项资金的结余挂账情况,是否有资金长期闲置情况;(4)预算执行率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坚持节约、高效原则。
自查报告应准确反映实际情况,自查报告需学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主任)签字,盖学院(部)公章,
各学院(部)做好本单位市级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经费使用自查工作,并向学校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说明专项资金下达数,实际使用数和资金结余数;(2)说明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3)说明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是否专款专用等情况;(4)说明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间。
自查报告应准确反映实际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彻底整改,责任到人,不留死角。自查报告需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盖学院(部)公章,
3.教务处(教学科、实践教学科)、校团委、科研处负责做好市级内涵建设专项经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及绩效管理情况,及内控和监督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如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并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做到自查全覆盖。
4.财务处负责做好市级内涵建设专项经费报销和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整理相关材料及相关凭证账册,做到自查全覆盖。如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并报送自查情况报告,自查报告需财务处长签字,盖部门公章,于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保证工作到位,坚持以检查促规范,推进内涵建设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2.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保持与牵头部门的联系。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