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部分绍兴市内涵建设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毛临川发布时间:2018-11-19浏览次数:312

  

各学院,各部、处、室: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部分内涵建设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绍兴市精品课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点教材等部分内涵建设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5年立项的精品课程,2016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点教材,及此前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

1.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结题评审表》(附件1),并提供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必备)、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教改方案、教材与公开发表的论文(必备)等。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必备)、学评教数据(必备)、课堂教学设计、实验指导书、公开课视频、网络教学平台运行相关数据、论文等。

精品课程须提交课程建设的所有成果,并做好课程网站内容更新、管理维护等工作。

重点教材建设项目须提交出版教材一册。

2.用作结题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作者单位须为学校名称;论文须标注项目(课题)来源。

三、其他要求

1.本次待结题验收项目名单详见《2018年绍兴市内涵建设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附件4)。

2.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结题或需变更项目组成员,请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5)一式三份,详细说明延期或变更原因。

3.结题评审会暂定于124举行,精品课程、教改、课堂教改结题项目须参加现场汇报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申请结题者请将《结题评审表》及支撑材料分别胶印成册,用白色铜版纸制作封面(支撑材料封面样式见附件6),支撑材料须有目录页。结题评审表与支撑材料一式六份,供评审专家验收。重点教材结题项目仅须提供《结题评审表》一式一份及出版教材一册。

5.所有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稿请于20181128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洪如,电话:89114081

  

  

  

教务处

2018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