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公告》和绍兴市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公告》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现场确认工作(我校毕业生部分)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本校2019届大学专科及本科毕业生(专科为大三学生、本科为大四学生)。
二、现场确认时间
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9月9日,上午9:00-11:30,共计一天半时间。
三、现场确认地点
稽山校区:E楼101办公室
镜湖校区:镜湖教务处办公室(访问学者楼一楼)
四、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需先完成网上报名,再参加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9月4日9时至9日11时,报名网址: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要确保填报信息正确无误,“学校名称”统一填写“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不能用简称),上传照片要求为彩色免冠二寸证件照(风景照、生活照、翻拍照不符合上传要求),填写的手机号码必须正确并随时保持畅通。
2.核对证件,确认身份。本次现场确认只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不需要提供学籍证明及学生证。现场确认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确认,不能由他人代替。
3.现场缴费。本次缴费采用现场交现金方式,每人每科次70元。请各位考生准备好现金及零钱,网上银行和支付宝不支持现场缴费。
4.考生阅读报名信息确认表,确认签字。考生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内容,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签字。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学校留存,一份由考生保存。
五、其他事项
1. 报考条件: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如下学历条件——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 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专业,笔试科目为小学《综合素质》(代码:201)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中小学《综合素质》)和科目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或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实行单独编码,小学类别的代码为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代码为301A、302A。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3.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确认时如发现网报信息有误,考生需进行信息修改的,则需重新排队确认。
4.本次考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5.准考证打印日期:考前一周。
6.考试成绩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可自12月中上旬起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7. 我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都在本校进行,绍兴市教育考试院确认点不再接受本校考生的现场确认。
要求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及时把以上内容传达到相关人员。
教务处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