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经研究,定于2018年4月至6月举办2018年第三届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主体赛事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同期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大赛宗旨
本届大赛对接全省乃至全国大赛,充分体现越秀“外语+”特色,实现学生类型的全覆盖。突出“红色”理念,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挖掘浙江的红色基因传承元素,深入落实习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突出“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将环保、高效、诚信、可持续等融入比赛,培养大学生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突出“蓝色”元素,服务海洋强省、“一带一路”建设等战略,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培养学生敢闯会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承办单位: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
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大赛的各项工作。创业学院院长担任组委会主任,教务处、学工处、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副主任。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业学院办公室,地址:镜湖校区2号教学楼2-321-1办公室,联系人:邹兵老师,电话:15906855939。
大赛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专家委员会人员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驻绍高校和各二级学院等的专家组成。
四、主体比赛及2项活动安排
(一)主体赛事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项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主体赛事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的创新创业项目。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留学生赛道
留学生组赛道为浙江省特色赛道,也是我省首次进行组织。我校也设有留学生院,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留学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成员中中国籍学生不超过2人。参赛申报人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报名的同时,发送项目材料至校联系人邮箱报名留学生组。本组项目可不参加校赛,不计入学校的省赛推荐名额,直接进入省赛,并单独设奖。
(四)2项活动安排
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暨“百校双创进千村”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红色起航小分队”(以红色基因传承为特色的项目)、“绿色发展小分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项目)、“蓝色创新小分队”(与海洋强省关联的项目)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组织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社会企业、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项目立项、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山区、海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参与对象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二级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项目来源包括:
1.主体参赛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主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六、赛程安排
1.参赛及活动报名(4月—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
2.校赛阶段(5月—6月)。参赛团队于2018年4月30日前,把报名表发至邮箱1228038469@qq.com,并请加入“互联网+”大赛群,群号为:762681769;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作品及项目相关材料交至镜湖校区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2-321-1办公室邹兵老师处,将作品电子稿及其支撑材料发至邮箱1228038469@qq.com。在参赛作品资料审核完成以后,进行现场答辩环节。校赛现场答辩环节于5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上交材料:所有参赛项目须提交项目计划书及项目展示视频,其中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还需提交支撑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具体提交材料为:
(1)书面材料。
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必要时附支撑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技术(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商业模式、项目团队、融资与财务管理、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
(2)电子资料。
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格式为Word或PDF文件;
项目展示视频,格式不限但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可选)
七、参赛名额分配
因省教育厅要求每个学校参赛对象报名人数不少于在校生的5%,现将报名名额分配如下:英语学院不少于126人,东语学院不少于98人,西语学院不少于78人,国际商学院不少于275人,网络传播学院不少于145人,中文学院不少于43人,酒店管理学院不少于55人,国际学院不少于24人。
八、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一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8%,二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5%,三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25%。另外,按照参赛作品的类别与质量名额推荐入围省赛。
九、评审方式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由专家组对作品进行集中评审;根据作品报名及初赛成绩确定入围决赛选手名单。决赛为现场答辩形式,由专家组打分评出奖项。决赛安排另行通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