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第十一届“SPT杯”英语口语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毛临川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201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营造良好的外语文化氛围,切实提高学生的英语口语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一届“SPT杯”英语口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竞赛由学校教务处主办,英语学院承办,竞赛办公室设在英语学院院办,由杨爱军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参赛资格、竞赛分组与名额

参赛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经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审核录取)

竞赛分组:本科专业组、本科非专业组

高职专业组、高职非专业组

决赛名额分配如下:

1.本科

英语专业:8人非英语专业:8

2.高职

英语专业:8人非英语专业:8

三、竞赛程序

1.初赛:

英语专业的参赛名单由英语学院及国际学院选拔审定;非英语专业的参赛名单由大学外语部及国际学院选拔审定。以上名单由各审核单位于420日前以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报竞赛办公室。联系人:赵晨迪,电话:89114198,邮箱:1007206461@qq.com

2.决赛:201842618:30-20:30(高职组比赛)

(图书馆报告厅)

201842713:00-17:00(本科组比赛)

(图书馆报告厅)

四、竞赛环节

1.本科组比赛环节

本科组比赛环节由定题演讲、即兴演讲、现场提问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分值比例分别为30%40%30%

本科组中英语专业学生与非英语专业学生混合评分,但各自单列排名。

2.高职组比赛环节

高职组比赛环节由现场描述和现场提问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分值比例分别为50%50%

高职组中英语专业学生与非英语专业学生混合评分,但各自单列排名。

五、奖项设置

本科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本科非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高职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高职非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指导学生获得竞赛一等奖的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

  

附件:

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十一届“SPT杯”英语口语竞赛环节与赛程

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SPT杯”英语口语竞赛评

分方法与标准

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SPT杯”英语口语竞赛报

名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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