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增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23浏览次数:187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通识教育课程建设,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的通识教育课程资源,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开展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增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着推陈出新、精益求精以及鼓励开新课、开好课的原则,此次增报要求教师根据拓展学生多学科综合视野,培养和陶冶学生的科学和人文精神的通识课程教育目标,并结合自身专业素养精心设计优质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发挥科研对教学的反哺与促进作用,让更多高水平的教学科研人员参与课程建设,鼓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2.拟开设课程原则上应具有完备的教学文件,有高水平的教材、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辅助资料,自编讲义的教学内容要求能反映最新的学术动态和科研成果。

3.能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研究,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课程形式

通识教育选修课以短课程方式开设,即每一学期分为上、下半学期,每半学期的开课时间为8周,其中1周为考试周。课程开设学期分别为春季(上)、春季(下)、秋季(上)和秋季(下)。通识教育选修课以教师自愿申报为主,教务处将根据教师申报的情况,统一加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库,上学期已经申报成功的课程不需要再重新申报,教师根据通识教育选课课程库开课。

四、申报范围

我校通识选修课分为①家国情怀与价值理想②国际视野与文明对话③经典研读与文化传承④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⑤自然科学与前沿技术⑥社会经济与现代管理六大类。教师可根据自身专业及工作特点,选择相关领域进行申报。

五、申报程序

1.课程申报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增设申请,撰写相关课程的课程描述。

2.各学院(部门)组织人员对本院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初审,填写学院审核意见后于12月29日前将同意推荐的课程申请表(附件1)、课程描述(附件2)及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学院盖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文档材料以“**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190621336@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

2.《*********》课程描述

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