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委发〔2011〕20号)、《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绍市财行〔2011〕8号)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科管理暂行办法》(浙越外发〔2014〕9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绍兴市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划拨如下:
学科名称 |
负责人 |
市下拨经费 |
配套经费 |
合计 |
法语语言文学 |
徐真华 |
8万 |
20万 |
28万 |
请学科负责人根据《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填写经费预算表(详见附件),一式2份,于本《通知》发布后一周内,上交至科研处。望学科负责人切实加强管理,合理使用经费,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学科经费预算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7年6月12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长(党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印发
附件
XX年度XX经费预算
序号 |
经费类别 |
经费开支科目 |
金额 (万元) |
1 |
实验室建设经费 |
用于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购置、仪器设备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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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图书资料(含电子类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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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审稿费、版面费和学术专著出版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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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料订购、材料打印、复印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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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队伍建设 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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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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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才梯队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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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放基金 |
用于围绕本学科前沿领域,面向国内外开展前瞻性学术研究;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和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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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术交流经费 |
用于国内外合作交流、参加或承办学术会议、专著出版或论文发表的资助与配套奖励、成果鉴定与评审、咨询合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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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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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负责人:
科研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