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7届毕业生课外科技活动学分成绩的评定工作,现将课外科技活动学分成绩评定办法通知如下:
1.认定范围
课外科技活动学分分为创新创业类学分和文体素质类学分两大类别,每个类别学生至少获得1.25个学分,具体的项目见《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学分管理办法》
2.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
(2)考评工作由班主任组织实施,要求在5月30日中午前完成,根据学生的实际完成情况评定成绩,等级分合格、不合格。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学根据本通知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课程的评分工作;
2.评分具体工作请班主任落实,务必认真仔细做好核准工作;
3. 核定学分,要取得合格等级的学生,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