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留学生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18浏览次数:8

各部、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管理干部选拔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浙越外发[2015] 169号),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留学生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行政干部。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选聘工作的基本原则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学校安排相结合。

二、选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

职数

备注

留学生教育学院

副院长(副处级)

1

1.符合选聘条件和资格;

2.熟练掌握英语,会多种语言者优先。

3.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担任过教研室主任以上职务优先考虑。

4.热爱留学生教育工作,有对外交流经验。

5.工作有激情,沟通表达能力强,有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的开拓能力。

继续教育学院

副院长(副处级)

或院长助理(正科级)

1

1.符合选聘条件和资格;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担任过学生管理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科级以上职级;

3.热爱学校继续教育工作,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

4.工作有激情,有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的开拓能力。

三、选聘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2.熟悉和掌握高等教育工作规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证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3.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与工作作风,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同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为人正派,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勤俭节约。坚持有思想、有道德、有纪律,品行端正、能起表率作用。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6.担任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一般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任职资格

1.申报副处级岗位的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正科级职务三年及以上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二年且其中一年年度考核为优秀;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工作业绩突出,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

(3)现任或曾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2.申报正科级岗位的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副科级职务三年及以上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二年且其中一年年度考核为优秀;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二年及以上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

(3)现任或曾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

四、选聘日程安排

时间

事项

5月18日

发布公开选聘通知

5月18日-

5月22日

自荐和报名,自荐表纸质稿统一交至人事处(组织部),电子稿发送至zzb@zyufl.edu.cn,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7:00

5月26日前

通过资格审查、组织面试

6月5日前

组织考察、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人选、公示、任命

附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管理干部选聘自荐(推荐)报名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