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17浏览次数:4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9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和名额

    本项目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该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名额为1项,学校将在各学院、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校内评审、公示并发文上报。

    二、立项条件

    1.申报者需为我校在职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

    2.申报者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辅导员工作论坛及委托课题除外)。

    3.申报者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

    4.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可行,要着重研究解决我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5.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步骤

    申报工作将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报送申请表并行的方式,具体备案步骤如下:

    (一)申报者先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请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报校学生处;

    (二)学校学生处、科研处组织校内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公示;

    (三)申报者登陆网络申报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并上报(网址http://www.zjkysz.cn)。申请者须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注册,在注册第一步“选择所属学校”时,请选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申报者应注册为普通会员帐号,注册完成后请与学生处联系。管理平台开放时间截止2017年6月25日。

    四、立项材料要求

    《申请书》A4打印1份及电子版,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为准。

    五、项目截止时间

各学院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将备案材料于2017年6月10日下午17:00前交学校学生处金芳萍老师(电子稿发邮箱147322322@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六、项目的监督管理与结题

    1.省教育厅将于每年年中对各高校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2.省教育厅于每年5月和10月集中受理结题。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立项课题号。

    3.立项项目必须按时结题,如不能按时结题的,必须申请延期。无故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将撤销其项目。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的抽查结果和项目结题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省教育厅确定我校项目限额数的重要指标。

 

附件: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及办法

      2、2017版申报书

 

校学生处(党委学工部)、科研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