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8浏览次数:7

各学院(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过程监控,深入了解教学工作状况,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的全面提高,同时也为做好迎接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4月24日至5月5日开展期2周的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深入到各学院(部)开展检查工作。

(二)各学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学督导、院办、学工办、系部教研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教师、系部自查,各学院(部)通过听课、教学秩序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以及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学校通过教学秩序巡查、听课和专项检查,了解各学院期中教学秩序及教学进展情况,督促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学校检查小组和各学院(部)检查小组要对每个单位和每位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检查结果将作为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三、时间安排

1.4月23前,各学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拟定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方案,布置期中各项教学工作事宜。

  2.第10至第11周,学校领导、教务处及学生处组成教风学风联动检查小组,深入到各学院(部)进行教学秩序检查并听课。

四、检查内容

(一)教学条件保障工作

1.各学院要认真巡视,确保所有上课教室桌椅配备齐全,如有损坏及时维修或替换,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有序。组织做好教室卫生大扫除及检查工作。

2.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做好实验室、实训室、语音室和机房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维护工作,保证教学设备能正常运转、授课软件兼容运行正常。

 

(二)常规教学工作

(1)检查教学过程实施情况,包括教学秩序的遵守、教学计划的执行(课程安排与人才培养方案的符合情况,课堂教学内容按照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执行的情况;变更是否履行手续;调停课是否履行手续及调课率,是否严格控制调代课)、课堂教学规范及教学效果、课外教学环节(备课、作业批改、答疑安排)等。各教学单位组织课堂听课和课堂观摩,及时了解情况并发现问题。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对教学水平有待提高的教师进行诊断性听课,帮助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2)检查学生学习纪律情况,包括学生上课出勤及课堂学习状态、作业完成情况、早晚自习情况、自主学习和班级学风等。各学院应深入课堂了解并掌握学风状况,全面检查学生上课出勤及课堂学习情况(学生多的学院,检查班级数应不少于总数的1/2),同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学风建设活动。特别要关注复学学生、转专业学生、预警学生(特别是跟班试读、降级试读学生)的相关学习情况。

)教学管理工作

检查各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情况,包括学院(部)系、教研室教学运行各环节的落实(是否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是否按照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教学文件的归档、教科办人员的工作情况等方面。

)专项检查

1.常规教学资料:检查教学工作会议记录本、教研活动记录本、教案、听课本、作业本。

2.试卷:检查命题程序、命题质量、试卷评阅、试卷分析及试卷管理。命题程序:规范,能统一命题,审核认真,执行严格。

命题质量:符合大纲要求,题型多样,无命题错误,题量适中,难易适当,学生考试成绩分布合理。试卷评阅: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执行严格,阅卷规范,无错判、漏判现象,无随意加减分现象,无统分错误;量大面宽的课程能严格组织集中流水阅卷。试卷分析:对试卷质量,试卷考察知识点的范围、难度、学生出错率高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有教、学两方面的经验总结;对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有详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试卷管理:试卷归档材料齐备,归档信息准确、完整,试卷管理规范,查找方便,责任落实。

 五、要求

1.各学院(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制定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通过教学资料专项检查、随堂听课及座谈会等方式检查各教学环节执行是否规范落实到位。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对发现的任何违纪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学校将对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

4.教务处接收各单位的投稿(文字、图片报道均可),经核稿编辑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发布,并汇编成教学简讯,联系人毛临川,联系电话89176087(镜),88343008(稽)。

5.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对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整改方案》,结合检查结果,就本学期开展的重点工作、成绩、期中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及时进行总结。要求各学院(部)于5月12日17:30时前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总结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相应电子版发至娄月红老师邮箱。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