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7〕2号)和《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浙教师〔2013〕110号)文件精神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徐真华
副 组 长:叶兴国
成 员:张剑平、余卫华、王宗杰、宋学智、邹小芃、刘家思、乔治、何建乐、戚宏波、朱小农、孟林华、冯丽琴、赵海峰、李建凤、王星、魏丽青
下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主 任:魏丽青(兼)
成 员:胡祝恩、于黎佳、王芳、何春燕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任教时间满一年的教学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依法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通过社会人才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的人员)。
三、申请认定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至4月21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申请人须在此时间段完成网上申报。网址:www.jszg.edu.cn。
2.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按网报系统提示流程逐步操作,首次登录系统,须注册。现场确认点选择时,确认点为“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任教学科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学科,点选系统中提供的二级学科。按网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需跟现场确认照片为同一模板)。
(3)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接收系统发来的电子邮件。
(4)注册填写信息并“提交”,系统显示“你已完成注册”后,为确保注册信息无误,需及时登录系统获取报名号,查看、修改注册信息,了解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打印申报材料。
(5)通过网报系统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选择A3格式,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下载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如实填写各项栏目并签名,其中公章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办理。在网报系统“资料下载”中下载打印《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述打印、填写后的表册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体检
教师资格申请人在5月4日前到二级以上医院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参加体检。上报体检结果采用专用表格──《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并由主检医师在体检表上签署“合格”的明确结论。现场确认时未有“合格”的明确结论的,按“申请材料不全”处理。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重新体检。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于5月4日至5月16日(工作日)向教师发展中心提交认定资料,进行现场确认。资料清单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的,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原件及影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符合免测条件的可不递交);
5.《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符合免测条件的可不递交);
8. 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正本或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正本及影印件(学历证书上已反映是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可不递交);
9.教授、副教授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及影印件或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定文件及影印件;
10.开课部门任教证明。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学校于5月下旬对符合申请认定要求的教师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根据本通知材料清单(附件1)顺序整理材料,并于4月25日前交由各学院(部)办公室预审核。
2.各学院(部)办公室将《二级学院(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附件2)纸质稿及电子稿,于4月27日前交教师发展中心王芳老师处(综附2-222)。
3. 申请人于5月4日至5月16日(工作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稽山校区综附2-222)现场确认。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未补全的申请人,本次将无法进行认定。
5.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因特殊原因需更改信息的,由教师填写《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变更表》(附件4),并提供更改信息证明材料,经二级学院(部)审核后,统一上报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办理。
6.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进行办理,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5)与证明材料一并上报,符合要求的,将在本次认定后统一办理。
附件:
1.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清单
2.各二级学院(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
3.开课单位任教证明
4.浙江省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变更表
5.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