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相关文件通知,我校朱佳明等10位同学主持的课题获2015年立项,现将课题研究经费划拨如下(见附件)。
请项目负责人依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浙越外发〔2012〕27号)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填写经费预算表(详见附件),一式2份,于本《通知》发布后三天内,上交至校团委。
联系人:童丹丽,883436016
附件: 1.项目经费预算表(校外拨入)
2.项目经费预算表(学校配套)
3.2015年绍兴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