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贯彻落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越外发〔2016〕63号),积极备战第二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我校决定举办首届SPT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创业学院、国际商学院
竞赛办公室设在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系。
二、大赛主题与参赛项目要求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方式与条件
(一)参赛方式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允许跨校组建团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四、比赛进程及时间安排
(一)参赛报名
截止时间:2016年5月26日。
报名方式:将报名表(附件)与电子资料发送252774675@qq.com,同时加入大赛QQ群;
书面材料请提交(镜)2-404。
联系人:赵翔翔,联系电话:18268765928 /665928。
QQ群:318889832(越秀首届互联网+大赛群)
(二)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
上交材料:所有参赛项目须提交项目计划书及项目展示视频,其中初创组和成长组还需提交支撑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具体提交材料为:
1.书面材料。
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必要时附支撑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技术(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商业模式、项目团队、融资与财务管理、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
2.电子资料。
(1)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格式为Word或PDF文件;
(2)项目展示视频,格式不限但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
(三)大赛初评
2016年6月3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初评,确定决赛项目。
(四)大赛决赛
2016年6月10日,参赛团队现场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最后确定校内奖项。
五、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一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8%,二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5%,三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25%。另外,按照参赛作品的类别与质量名额推荐入围省赛。
附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首届SPT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