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九届“SPT杯”英语口语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2浏览次数:11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营造良好的外语文化氛围,切实提高学生的英语口语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SPT杯”英语口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竞赛由学校教务处主办,英语学院承办,竞赛办公室设在英语学院教科办,由孔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参赛资格、竞赛分组与名额

参赛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经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审核录取)

竞赛分组:本科专业组、本科非专业组

高职专业组、高职非专业组

决赛名额分配如下:

1.本科

英语专业:8人      非英语专业:8人

2.高职

英语专业:8人      非英语专业:8人

三、竞赛程序

1.初赛:

英语专业的参赛名单由英语学院及国际学院选拔审定;非英语专业的参赛名单由大学外语部及国际学院选拔审定。以上名单由各审核单位于4月30日前以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报竞赛办公室。联系人:郑盛娜,电话:88343038,邮箱:43327403@qq.com

2.决赛:2016年5月5日18:30-20:00(高职组比赛)

(图书馆报告厅)

2016年5月6日14:00-16:00(本科组比赛)

(图书馆报告厅)

四、竞赛环节

1.本科组比赛环节

本科组比赛环节由定题演讲、即兴演讲、现场提问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分值比例分别为30%、40%、30%。

本科组中英语专业学生与非英语专业学生混合评分,但各自单列排名。

2.高职组比赛环节

高职组比赛环节由现场描述和现场提问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分值比例分别为50%和50%。

高职组中英语专业学生与非英语专业学生混合评分,但各自单列排名。

五、奖项设置

本科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本科非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高职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高职非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指导学生获得竞赛一等奖的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九届“SPT杯”英语口语竞赛环节与赛程

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SPT杯”英语口语竞赛评分方法与标准

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SPT杯”英语口语竞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