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首届“SPT杯”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0浏览次数:99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提高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与制作水平,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我校决定举办首届“SPT杯”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学校教务处

承办:网络传播学院

竞赛办公室设在网络传播学院,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由张斌任办公室主任,联系地址:群贤中路2801号网络传播学院4510办公室,联系电话:651160,邮箱:343171682@qq.com。

二、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为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三、参赛形式

以个人或小组(每组不超过5人,若超过5人则取前五位作者,决赛时参加现场答辩选手不超过3人)形式设计参赛作品,作为第一作者每位参赛选手限报一件作品;个人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数不得超过一位,若超过一位则取第一位指导教师;两人以上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数不超过两位,若超过两位则取前两位指导教师,不再另行通知。初赛评审开始后一律不允许更改参赛作者和指导教师。

四、竞赛内容

(一)本次竞赛设动画、平面、DV、课件、网站和移动应用六个类别。各类别的主题和类型如下:

1.动画:主题为“校园文明”,片长5分钟以内(含5分钟);

2.平面:类型为公益海报,主题为“昨天、今天、明天”,单幅或系列海报均可;

3.DV:类型限于DV短片,片长8分钟以内(含8分钟),主题为“家园”;

4.课件:设“交互式课件”和“微课”两种类型;

5.网站:主题为“资源共享平台”(侧重资源的检索与展示);

6.移动应用:主题不限。

(二)特别说明

1.课件类别设“交互式课件”和“微课”两种类型,评审时两种类型独立评审,获奖比例单独计算。课件类别的教学内容限定为以下几个小类:

(1)“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表片段;

(2)“多媒体技术与应用”课程片段;

(3)“Internet应用”课程片段;

(4)“数据库技术与应用”课程片段;

(5)中、小学数学及其它自然科学课程片段;

(6)汉语言文学(古汉语、唐诗宋词、散文等,1911年前)课程片段;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优秀道德风尚等,1911年前)课程片段。

2.移动应用类别要求为移动应用开发类,可以为Android、IOS平台上的App应用、游戏或者微信平台的应用,以及与移动互联网相关的创意、应用、游戏。参赛作品须提供完整的项目设计方案,所提交的软件原型能实现方案中50%以上的功能。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科学、向上,有时代气息,体现创新意识。作品(指运行文件、演示文件、源文件)中不得出现学院班级及指导教师等信息,一经发现直接淘汰。

2.所有作品须为参赛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对于剽窃、抄袭或竞赛办公室有合理理由怀疑其真实性的作品,竞赛办公室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全校通报。对于已参加过往届竞赛但未获奖的作品未经任何修改不得再次参赛,对于已经获得同级别或高于本竞赛奖项的作品也不得参与本竞赛。

3.参赛作品不得含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破坏程序、电脑蠕虫或定时程序炸弹等程序,一经查明,将取消参赛资格或撤销奖项,并全校通报。

4.参赛作品必须是“竞赛内容”中的其中一类,作品一律用学号+姓名(第一作者)的文件夹形式命名。文件夹必须包括以下四个子文件夹:①作品源文件;②作品可执行文件;③作品演示文件;④报名表及作品说明电子稿。

5.所有参赛作品请严格遵守《作品规范》(详见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网http://dmtds.zjnu.edu.cn),对不符合作品规范要求的作品将予以降级或淘汰处理。

6.除非特别申明,竞赛办公室对参赛作品拥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

六、竞赛日程

(一)作品提交

2016年5月10日前,参赛选手在网站上提交作品,网址:ftp://192.168.114.200,账号:dmtup。请各参赛选手将作品上交到对应的作品类别目录内,提交作品格式不正确的学生将被自动除名。

(二)初赛

2016年5月中旬进行初赛,入围作品将在网站公示。

(三)决赛

2016年5月下旬进行决赛,部分优秀作品选派作者代表现场演示并接受评委提问(决赛日程及名单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各类别作品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参赛作品数的8%,二等奖不超过参赛作品数的15%,三等奖不超过参赛作品数的25%。

附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参赛报名表